【享受主體】
符合條件的消費稅納稅人。
【享受內容】
對用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油生產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費稅。
【享受時間】
自2009年1月1日起持續(xù)享受。
【享受條件】
用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油生產的乙醇汽油。
【申報時點】
根據消費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在對應稅款所屬期申報。
【辦理材料】
申報享受,相關證明材料留存?zhèn)洳椤?/p>
【享受方式】
可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等線上、線下方式辦理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后相關成品油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68號)(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424/content.html)
【政策案例】
某煉油企業(yè)外購已稅汽油用于連續(xù)生產乙醇汽油,2023年7月用外購的已稅汽油90噸和10噸變性燃料乙醇,連續(xù)生產乙醇汽油100噸,該100噸乙醇汽油當月全部銷售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00噸乙醇汽油應繳納消費稅100x1388x1.52-210976(1噸汽油-1388升,汽油消費稅稅率為1.52元/升),在8月份消費稅申報時,該煉油企業(yè)申報銷售的 100噸乙醇汽油免征消費稅,免稅額210976 元。